“天佑学子之家”公共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天佑学子之家”公共用房使用效率,服务和满足师生学习生活多样化需求,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佑学院全体师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天佑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天佑学子之家”公共用房是指鹏英楼(学24栋)归属天佑学院管理的共享空间,共26间公共用房,包括:健身房(南101)、舞蹈房(南102)、茶水间(南104、328)、更衣室(南106)、导师工作室(南309、311、314、316)个性化讨论室(南313、315、319、318、319、320、322、324)、项目工作室(南321、325、326、330)、谈心谈话室(北324)、减压室(北326)、多功能厅(南401)、阅读分享空间(南501)、阅览室(南601)。
第二章 使用方式
第四条 公共用房的使用分为指纹密码通行、小程序预约、自主使用三种方式。
第五条 健身房的使用采用指纹密码通行方式:师生可在课外时间自由出入,规范、安全使用健身器械,并于使用后将器械归位、关闭电源、保持室内整洁,离开时确认门已锁上。
第六条 导师工作室、个性化讨论室、项目工作室、舞蹈房、多功能室、谈心谈话室的使用采用小程序预约方式。师生可通过天佑学院微信小程序“天佑学子之家公共用房管理系统”,提前一天预约使用,多媒体设备须在设备运维小组的指导下使用,并于使用后将公物归位、关闭电源、保持室内整洁。其中,空调遥控器需向天佑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登记申领使用,并于用后及时归还。
第七条 阅览室的使用采用指纹密码通行和小程序预约相结合的方式:师生可在课外时间凭指纹密码自由出入;如需借阅图书并将图书带出阅览室,须通过小程序及时完成借阅手续,须于限期内及时归还并主动将图书按顺序放回原位。离开阅览室时将图书、桌椅归位、关闭电源、保持室内整洁,离开时确认门已锁上。
第八条 茶水间、更衣室、减压室的使用采用自主使用方式:师生可自由使用,并于使用后将公物归位、关闭电源、保持室内整洁。其中,更衣室的储物柜门锁钥匙环需向天佑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登记申领使用,并于该学期结束前归还。
第九条 师生如遇设备故障、家具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天佑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反馈。
第三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条 师生有以下行为的,将作出相应处罚:
1.不文明使用功能房,或携带与学习活动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共用房,经查实,负责打扫两周及以上公共用房卫生;
2.私自从钥匙盘卸下钥匙,或私自配钥匙者,经查实,按照《华东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3.人为造成图书、门锁钥匙环、空调遥控器丢失,家具或设备损坏的,应主动负责维修或赔偿;拒不配合者,按照《华东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4.用于商业性质活动,经查实,按照《华东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天佑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